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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东浦酿酒有限公司年酿黄酒5000吨和年产机械化瓶酒罐装500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绍兴东浦酿酒有限公司
2023-09-2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企业原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舜豪村,因政府发展需要,原有厂区厂房、设备已经全部进行了拆除。目前为了企业的发展,绍兴东浦酿酒有限公司拟利用位于滨海新区[2022]G16PJ-02-C-3-5)地块自有厂房(建筑面积44000m2,拟投资2200万元,购置扎麦机、搅拌机、制曲机、发酵大罐等设备,实施年酿黄酒5000吨和年产机械化瓶酒罐装5000吨技改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居住区

271457.05

3329124.38

马山街道

马山村

7423

二级

SE

2234

居住区

271477.05

3330178.64

安城社区

鸿通金都

3500

SW

630

医院

271839.60

3329796.34

绍兴袍江医院

500

S

841

居住区

272083.44

3329877.78

越中新天地

8300

SE

770

居住区

272552.34

3329633.33

美安居小区

2800

SE

1156

居住区

272477.18

3329301.26

柏丽湾

1400

SE

1432

居住区

271169.10

3329999.71

云海人家

2200

SW

960

居住区

120.634281

30.072807

金辉象屿观澜云庭(在建)

3300

SE

1425

居住区

120.639302

30.071378

锦上小区(在建)

2200

SE

1723

学校

271430.89

3329948.97

柯灵小学世纪街校区

1500

SW

835

居住区

272862.68

3329427.17

世纪街社区

越胜公寓

1500

SE

1522

居住区

273038.58

3329375.15

小小名潭

2200

SE

1663

居住区

273559.99

3328813.52

陶然公寓

2000

SE

2436

居住区

273665.73

3329124.38

东星康宁乐苑

4000

SE

2291

学校

273054.81

3329108.12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5000

SE

1875

学校

273544.78

3328677.91

马山街道中心小学

3200

SE

2524

行政

271417.17

3329786.57

马山街道办事处

200

SW

992

居住区

271692.00

3329465.79

群贤社区

东昌公寓

1800

S

1182

居住区

271582.72

3329236.37

丽都花园

2000

S

1460

居住区

271183.63

3328905.88

香江名邸

2200

SW

1893

居住区

271219.81

3328555.01

悦贤府

1200

SW

2181

居住区

271644.48

3328770.68

中冶梧桐园

1200

S

1890

居住区

272213.22

3328647.70

九城公寓

1800

SE

2016

居住区

270665.28

3328962.99

斗门街道

中兴社区

越东小区

2200

SW

2095

学校

270159.86

3329044.58

越州中学

1500

SW

2358

居住区

270168.12

3329340.97

蔚蓝星城

1800

SW

2164

居住区

271392.03

3329422.58

王家池社区

国际华城

4000

SW

2150

居住区

271240.63

3329059.15

亲亲家园

6500

SW

2350

居住区

270468.22

3329737.32

盛社区

卧龙金湖湾

3000

SW

1706

居住区

270377.27

3330537.18

锦江半岛

2800

SW

1532

居住区

270326.17

3329327.37

百兴花园

1500

SW

2163

居住区

270913.68

3330058.56

柯灵社区

南岸花园

5300

SW

1139

居住区

270750.14

3329559.49

锦水湾小区

900

SW

1599

学校

270702.99

3329183.60

袍江中学

1000

SW

1891

居住区

269181.30

3333236.83

东堰居

1288

NW

2332

地表水

河流

272103.38

3330741.20

内河

鱼类等

E

123

河流

271948.87

3330975.02

内河

鱼类等

N

相邻

河流

273738.50

3333368.54

曹娥江

鱼类等

NE

2954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产生的高浓度废水经单独收集后先经气浮+UASB处理后与低浓度废水一起再经A2/O+终沉处理后和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化粪池处理后一起汇集后达标接入污水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②废气

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正常排放的废气占标率均小于10%,占标率Pmax=6.070%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只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达标后排放,油烟排放量较少(0.008t/a),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

噪声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四周预测点的外排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项目实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项目固废处置严格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基本原则,确保所有固废最终得以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通过上述措施妥善处理后,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很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分类

污染物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污水站废气、污泥间臭气、酒糟间臭气

高浓度废水收集池、低浓度废水收集池、UASB池、A2O池、二沉池、终沉池等均加盖,污水站臭气、污泥暂存间和酒糟暂存间臭气收集后经次氯酸钠+碱液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燃气燃烧废气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收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颗粒物和SO2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重点地区锅炉);NOx排放浓度满足《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中新建或整体更换的燃气锅炉排放浓度原则上稳定在30mg/m3以下要求

食堂油烟

收集经去除率为75%的油烟专用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由厂房屋顶排气筒DA003排放

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中的中型设施要求

废气排放口

设电源插座、采样孔、采样通道、平台和排污标志牌

/

废水

综合污水

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管网。

项目拟建1个设计规模为120t/d污水处理站项目产生的高浓度废水经单独收集后先经气浮+UASB处理后与低浓度废水一起再经A2/O+沉淀处理后和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化粪池处理后一起汇集后达标接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企业厂区总排放口安装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安装流量计和pHCODcr、氨氮、总氮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即设采样口和排污标志牌;雨水排放口设一个,并设标志牌。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中的三级标准

噪声(振动)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

日常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

加强厂区绿化。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

项目产生的酒糟渣作为养殖鸡鸭饲料外运处置;碎酒坛、碎酒瓶、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硅藻土和污泥经收集后委托专业公司处置;废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原料桶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封口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其他

做好废水管道、化粪池、污水站、污泥暂存间等防渗防漏工作。

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符合《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以及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适当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并实行总量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项目选址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环境质量维持现有等级。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审批该项目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88130985

建设单位:绍兴东浦酿酒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卫祥               联系电话:13806759979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泽明               联系电话:0575-85202564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927日~20231016

(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88130985

(十一)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绍兴东浦酿酒有限公司

202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