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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绍兴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绍兴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立于2023年3月,是一家从事临床检验服务的企业。本项目租用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21号绍兴云翔化纤有限公司四号楼第3层实施绍兴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为医学检验实验室,进行医学检验检测,服务大型三级医院、中小医院、专科医院、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恶臭、异味通过加强实验室通风,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空气稀释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通过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密封袋装,定时清运,加强卫生间通风;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把各个容易产生恶臭的房间都接入废气处理系统,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等措施后,恶臭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雨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出租方现有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实验废水(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采取“调节+生化+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单独处理后排入城市排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医疗废物、污泥、废膜及生活垃圾等。 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膜经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医疗废物、污泥经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租赁房屋东面、南面、西面场界昼间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北面为银兴路,为交通主(次)干线,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项目租赁房屋边界离最近保护目标湾里新区的距离为42m,贡献值为29.7dB,预测值为51.0dB,远小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预计项目噪声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仍能达标。项目夜间不经营,综上,项目实施后四周场界噪声环境均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雨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出租方现有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实验废水(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采取“调节+生化+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单独处理后排入城市排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 2、废气 恶臭、异味通过加强实验室通风,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空气稀释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通过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密封袋装,定时清运,加强卫生间通风;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把各个容易产生恶臭的房间都接入废气处理系统,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等措施后,恶臭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通过采用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高噪声设备安装时底部设置减振垫;生产车间采用隔声门窗,进出口设置隔声门,以取得15dB以上的围护量;各类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等措施。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医疗废物、污泥、废膜及生活垃圾等。 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膜经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医疗废物、污泥经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绍兴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租用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21号绍兴云翔化纤有限公司四号楼第3层实施经营。项目符合《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适当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现有等级。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项目选址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租用厂房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8日)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500m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8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8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5202564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21号四号楼第3层 联系人:陈杭 联系方式:13735512258 附件:艾迪康绍兴高新区降级项目环评备案承诺书.pdf艾迪康环评报告.pdf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