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有效栏目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绍兴市一禾欣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预制菜产品2000吨项目环评公示
建设单位:绍兴市一禾欣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023-12-0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预制菜产品2000吨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市一禾欣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绍兴市一禾欣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决定投资670万元,租赁浙江新艾迪服饰集团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嵊山路89号(厂房二)2号楼一楼104-106室的闲置厂房,建筑面积788平方米,实施年产预制菜产品2000吨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项目热调理间和研发室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油烟净化机(去除效率大于85%)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气燃烧废气收集后与油烟废气一起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仍能维持现有等级。

2、废水

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出租方已有)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隔油+生化氧化)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接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本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废水对项目地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固废

项目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油、厨余垃圾、面粉粉尘收尘按绍兴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12]23 号)执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污泥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实施后四周场界和保护目标声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相应功能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出租方已有)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隔油+生化氧化)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接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

2、废气

项目热调理间和研发室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油烟净化机(去除效率大于85%)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气燃烧废气收集后与油烟废气一起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操作工人在加料时要尽量减慢加料速度,降低物料落差,以减少加料过程中粉尘的产生;废水处理设施产臭单位定期投加除臭剂进行除臭处理。

设置采样孔及采样平台、设立排污标志牌。

3、噪声

项目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油、厨余垃圾、面粉粉尘收尘按绍兴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12]23 号)执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污泥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实施符合《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约束性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9日)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2.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9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9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5202564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一禾欣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嵊山路89号(厂房二)2号楼一楼104-106室

联系人:孟丽

联系方式:13587328989

附件:绍兴市一禾欣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本.pdf承诺书.pdf


建设单位:绍兴市一禾欣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