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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越城锦瑞颜料有限公司年产50吨塑料色母技改项目环评公示
建设单位:绍兴越城锦瑞颜料有限公司
2023-12-1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绍兴越城锦瑞颜料有限公司年产50吨塑料色母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越城锦瑞颜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绍兴越城锦瑞颜料有限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投资150万元,租赁浙江越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沧海路6号12号厂房四层(总租赁建筑为1184平方米),计划购置挤出机、注塑机(打样)、破碎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吨塑料色母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塑料废气经集气罩(在集气罩周边设置软帘)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高于楼顶3米(DA001,排放口离地30米)以上排气筒排放;设置独立的投料房,在投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支高于楼顶3米以上排气筒(DA002,排放口离地30米)排放;破碎机单独设间,加强通风换气,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仍能维持现有等级

2、废水

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出租方)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截污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本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废水对项目地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固废

项目塑料边角料和次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废布袋、粉尘收尘密封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目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实施后四周场界和保护目标声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相应功能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出租方)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塑料废气经集气罩(在集气罩周边设置软帘)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高于楼顶3米(DA001,排放口离地30米)以上排气筒排放;设置独立的投料房,在投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支高于楼顶3米以上排气筒(DA002,排放口离地30米)排放;破碎机单独设间,加强通风换气

设置采样孔及采样平台、设立排污标志牌。

3、噪声

目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塑料边角料和次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废布袋、粉尘收尘密封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实施符合《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约束性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3121520231226)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2.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3121820231226,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3121820231226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5202564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越城锦瑞颜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沥海街道沧海路612号厂房四层(浙江越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内)

联系人:陈红建

联系方式:13676854549

 绍兴越城锦瑞颜料有限公司环评报批稿.pdf备案承诺书.pdf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越城锦瑞颜料有限公司(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