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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能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绍兴能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23-11-0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绍兴能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包装材料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绍兴能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绍兴滨海新城海东路环普产业园二期21号厂房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镭射包装材料不仅具有新颖、亮丽的外观效果,同时还具有高技术防伪功能,被称为世界包装印刷业中最前沿的技术产品。镭射材料的应用领域已经非常广泛,在食品、药品、日化用品、烟酒、服装、礼品包装以及装饰、建筑材料等行业都得到较快的推广。目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市场对于镭射膜的需求量不断增大,绍兴能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11月,通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决定投资2200.0万元,租赁绍兴普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绍兴滨海新城海东路环普产业园二期21号的闲置厂房,实施年产6000万平方米包装材料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租用厂房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居民

279092.38

3335524.09

滨海新城邻里中心

800

二类

N

957

居民

281321.58

3334611.27

四联村

30

二类

NE

2344

居民

281076.84

3333960.11

后倪村

280

二类

SE

2095

居民

281169.69

3333536.52

前倪村

600

二类

SE

2312

居民

280663.72

3333118.51

东风村

120

二类

SE

2097

居民

279768.59

3333264.25

三汇村

1200

二类

SE

1411

学校

279939.19

3332548.88

三汇小学

学生和教师等

二类

SE

2091

居民

279865.96

3331951.90

联谊村

350

二类

SE

2647

学校

279043.47

3332460.59

沥海镇中心幼儿园

学生和教师等

二类

SE

1983

居民

278797.16

3333194.04

和平村

380

二类

SW

1282

居民

277502.69

3333311.43

建海村

600

二类

SW

1816

居民

277795.88

3332568.67

南汇村

350

二类

SW

2218

居民

277126.20

3332484.84

小丘

300

二类

SW

2642

居民

280695.06

3333444.77

光荣村

600

二类

SE

1785

居民

277799.56

3332589.18

华平村

450

二类

SW

2138

居民

278835.81

3332383.05

新联村

850

二类

S

2105

地表水

河流

278927.07

3334400.89

小河

鱼类等

S

79

河流

279073.12

3335821.70

中心河

鱼类等

N

1298

河流

277400.55

3331445.31

曹娥江

鱼类等

SW

3358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影响简析:

本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2.13t/d(即637.5t/a),经适当处理后排放,废水水质为COD浓度为300mg/LNH3-N浓度为35mg/L,符合绍兴市污水进网标准(即污水排放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对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的进厂水质、水量、处理负荷影响极小。根据污水入网意见书,项目污水达到国家污水排放标准后可通过压力计量形式排入海东路污水重力管,因此项目进管是可行的。

大气环境影响简析:

根据绍兴市2022年环境状况公报,绍兴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较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比例为90.7%。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4,其中国控站点为3.58,项目地为不达标区。

由监测结果可知,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建议值;丁酮、乙醇、乙酸乙酯的监测浓度符合美国空气质量目标值AMEG的计算浓度

由监测结果可知,TSP日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GB3095-2012二级标准(日均值300μg/m3)。

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丁酮、乙酸乙酯、乙醇、非甲烷总烃、SO2NOx、烟尘。根据污染源强核算,项目各污染因子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产生量较小,且采取的治理设施均属于可行技术,经治理设施治理后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最近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北面距离项目租用厂房约957m的滨海新城邻里中心,且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等危害较大污染因子,且经收集处理后废气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简析: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是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时引风机的噪声,项目实施后,生产车间平均噪声级约为75.0dBA。通过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经以上隔音、消声措施后,隔声量达到25.0dB以上,车间外排噪声在50.0dB以下,经距离衰减和屏障衰减后厂区四周昼间外排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和4标准。综上,项目四周厂界声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相应功能要求

固废影响简析:

2  项目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理利用一览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属性

废物代码

产生量

利用处置方式

1

边角料和次品

生产

固体

一般

231-999-49

60.0

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2

废包装材料

生产

固体

一般

231-999-49

7.0

3

原料包装桶

丁酮、乙酸乙酯、机油、水性涂料等

生产

固体

危废

HW49 900-041-49

2.468

密封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4

废油墨、废水性涂料残渣

生产

危废

HW12 900-253-12

1.4

5

废抹布

生产

固体

危废

HW49 900-041-49

1.0

6

废机油

生产

液体

危废

HW08 900-217-08

0.1

7

生活垃圾

生活

固体

一般

-

4.5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3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涂布

配墨

设备擦拭

VOCs (乙醇、丁酮、乙酸乙酯和非甲烷总烃)

油墨调配间、涂布设施全封闭设间,调配间、涂布设施和烘干、设备擦拭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进入RTO(蓄热式热氧化炉)处理系统,燃烧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1#)排放。RTO(蓄热式热氧化炉)处理效率达到98%以上。同时车间内设置换气装置,加强室内通风。

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美国环保局工业环境实验室推荐的计算值要求

模压

非甲烷总烃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生产

恶臭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RTO燃烧

SO2NOx、颗粒物

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VOCs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1#)排放。

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对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限值标准要求。

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废气排放口设采样孔、采样平台、设立排污标志牌。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废水量

CODcr

氨氮、总氮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出租方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间接冷却水经收集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接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废水排放口设采样孔和排污标志牌,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中的三级标准

声环境

设备

噪声

⑴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购生产设备时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

⑵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生产车间墻体采用隔声材料,安装隔声门窗,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设油墨调配间、涂布设施全封闭设间。

⑶对各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⑷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⑸项目原辅料在装卸时控制噪声产生量,同时要求企业在车间内装卸,有效利用车间隔声性能,尽量避免短时瞬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夜间不得进行装卸作业。

外排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边角料和次品、废蒸发舟、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水性涂料原料包装桶、废水性涂料残渣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丁酮、乙酸乙酯、真空油和机油的原料包装桶、废油墨、废抹布、废真空油、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收集: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物特性、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收集计划。该计划应包括收收集任务、收集目标及原则、危险废物特性评估、危险废物收集量估算、收集作业范围和方法、收集设备与包装容器、安全生产与防护、危险废物收集量估算、收集作业范围和方法、收集设备与包装容器、安全生产与防护、工程防护与事故应急、进度安排与组织管理等内容。同时,危险废物收集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至少包括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换、应急防护等。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内部转运:当危险废物进行内部转运作业应达到如下要求:1、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尽量避开办公区和活动区;2、采用专用的工具,并填写《危险废物厂内转运记录表》。当内部转运结束,应对转运线路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上。

贮存:1、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应配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2、废弃危险化学品贮存应满足《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办法》的要求。危险废物储存要求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暂存场地设有顶棚,场地周围设置有围堰,能防治固废堆放引起的二次污染。地面和围堰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材料或花岗岩材料。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3、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制度,危险废物进出库交接记录等;4、贮存设施应根据贮存的废物种类和特性设立标志。

处置:企业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固体废弃物的类型、处置方法,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前,必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系单。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运输过程车厢严禁敞开,禁止车厢破损、密闭性能不好有可能导致撒漏的运输车辆运输固废;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绕开居住区,尤其是密集居住区,减少车辆运行对居住区的影响。在具体运营中还应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条例》进行操作,并给运输车辆安装特殊识别标志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车间液态原料仓库地面的防渗防漏和围堰工作,对车间地面、污水管网及处理装置采取防渗防漏处理,做好固废间、危废间地面的防渗防漏工作,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做好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原料及产品贮运、生产过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管道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国令第736)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本项目属于十八、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39印刷231”,企业未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年用溶剂油墨100吨,大于80吨 ,属于“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80吨及以上溶剂型油墨、涂料或者10吨及以上溶剂型稀释剂的包装装潢印刷”,因此项目属于简化管理。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

2.竣工验收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自主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能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包装材料项目位于绍兴滨海新城海东路环普产业园二期21号厂房实施生产。项目符合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以及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适当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土壤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2016]150号),项目选址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租厂房内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沿线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3117日~20231121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能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绍兴滨海新城海东路环普产业园二期21号厂房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18358597785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胜利东路375号鼎盛时代1401

联系人:陈春芳               联系电话:18057586651

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5-88130985(电话)

发布单位:绍兴能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17